關于“以房養(yǎng)老”,個人給出的建議是。的養(yǎng)老政策是滯后于養(yǎng)老需求的,“以房養(yǎng)老”涉及到的面太廣,無法羅列,以房養(yǎng)老有兩種形式,一種是將房產反向抵押給銀行,原本房貸是你每月要向銀行支付房貸,現在是銀行每月向你支付養(yǎng)老金,另一種是以房養(yǎng)老保險,就是老年人將名下房產作為“保費”支付給保險公司,保險公司像支付年金保險一樣按月支付養(yǎng)老金給投保人。
1、什么是“以房養(yǎng)老”?
以房養(yǎng)老,簡單的說就是將名下房產抵押給銀行或保險公司,獲得每月固定的養(yǎng)老金,等到抵押人去世后,房子歸銀行或者保險公司所有。目前以房養(yǎng)老有兩種形式,一種是將房產反向抵押給銀行,原本房貸是你每月要向銀行支付房貸,現在是銀行每月向你支付養(yǎng)老金,另一種是以房養(yǎng)老保險,就是老年人將名下房產作為“保費”支付給保險公司,保險公司像支付年金保險一樣按月支付養(yǎng)老金給投保人,
2、什么叫以房養(yǎng)老?
您好!以房養(yǎng)老是個比較寬泛的概念。如果非要給的籠統的定義,可以這么理解:通過盤活自己的房產獲得一定的經濟收益,用于提升自己的養(yǎng)老質量,盤活的手段很多,例如出租、出售、抵押等等。而現在被很多機構大吹特吹的“以房養(yǎng)老”,實際上屬于抵押的概念——權當先回答一下題主問題,關于“以房養(yǎng)老”,個人給出的建議是:以保障自己晚年有完全屬于自己的房子為基本前提。
必須先要滿足“老有所居”的需求,而且這個房子必須要完全屬于自己,以保本、無風險為前提。晚年生活,最大的保障在于心里踏實,千萬不要為了能增加點經濟收益,以放大失去房產風險為代價,“以房養(yǎng)老”涉及到的面太廣,無法羅列。這里僅就兩種常見情況,談談個人看法:千萬不要辦理“房產抵押”之所以放到第一條作為提示,是因為這種方式對老人的傷害力最大——房子沒了,自己卻落不下什么,
這種方式,是大概在2003年的時候,某機構提出來的一種“保險”——老人把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,每個月領取一定保險金,老人繼續(xù)在房子中居住——聽起來非?!懊馈保喊啄缅X,白住有這么好的事兒?這種模式,經過多年全國試行,“成功案例”僅百余例,居然還被認為“成功”、可繼續(xù)全國推行。這種方式對于老年人最大的傷害在于——房子自抵押之日起,就不會再屬于老人,
有抵押就有贖回。問題是,錢都已經給了老人,老人到時候拿什么錢來贖回?所以,贖不回來是必然,那怎么辦?要優(yōu)先保障抵押權人的權益,所以只能把房子必須、合法的賣掉。最終,老人為了拿那每個月的保險金,一套房子沒了,值不值?再用常理推推就明白了:沒有人傻到白白給錢、自己不賺錢,所以,最終獲益人,一定是保險公司。
獲益從哪來?來源就是老人的房子——低價抵押、扣除已支付保險金及成本等,最終賣掉之后剩余的錢給到老人,已經沒多少了,所以,本質上,不管是合法還是非法運作的機構,個人給出的結論是:不要做任何抵押形式的“以房養(yǎng)老”,哪怕賣掉都比抵押強百倍。不管攛掇機構打著什么旗號、說的多好聽,千萬不要喪失自己的唯一住房步入晚年,還是需要一個固定的、完全自己說了算的居所的。
對于僅有一套房子的老人,建議不要考慮“以房養(yǎng)老”這個話題——優(yōu)先保障居住為要務,盤活房子的事情就不要過多考慮,在我國,房子是一類比較特殊的財產——不僅僅有財產屬性,而且有諸多關聯。例如,戶口是不是得落到一個房子上?是不是有了戶口才能享受諸多政策例如社保?等等,而目前的養(yǎng)老政策是滯后于養(yǎng)老需求的。舉個簡單例子:自己沒房子了,戶口落哪兒?所以,只有在滿足自己老有所居的前提之下,再去考慮盤活自有房產的問題,會更為現實和保險,
3、什么算以房養(yǎng)老?以房養(yǎng)老劃算嗎?
什么算以房養(yǎng)老?在網上等新聞里有看到一些專家的解釋:就是說我們把自己的房子,倒按揭給養(yǎng)老機構或者保險公司,以后你就每月吃喝不愁,不但房子你能繼續(xù)住,而且每月還能從保險公司那里,領到一筆保險金。一、比如,剛退休的人,每年還得繳納一個延期年金,到了規(guī)定的歲數每個月就能領取養(yǎng)老金了,那么這個延期年金和投保人的年齡有關,也和投保人的房產價值有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