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認為A股或今后的科創(chuàng)板都可以用注冊制,不是一定要用審核制。如今我們的注冊制藍圖里面還沒有考慮到交易所層面,也許初衷僅僅是分權,讓裁判員歸于一個部門,讓運動員歸一個部門,我們交易所是國有的交易所,那么交易所在選定注冊制標的的時候是市場為導向還是行政為導向。
1、注冊制一再拖延,究竟為什么?
也許在這方面我的看法并非很全面,從原理上來說,注冊制是發(fā)達資本市場繁榮的基礎,這里有很多的配套,對于現階段市場的價格干擾有好有壞。當然了,我們不管旁的,我們就看看主干上一個我擔憂的問題,我們交易所是國有的交易所,那么交易所在選定注冊制標的的時候是市場為導向還是行政為導向。如果從證監(jiān)會將審批的權限下放給交易所,在都是國有體系的前提下,有什么區(qū)別?我們要考慮到這一點,國外的交易所大部分是股份制或者私營的,我們以為注冊制就是登記一下就上市,非也,交易所是一個公司,他需要盈利,而他的盈利來自于市場的成交,所以交易所在國外的任務大部分是促進交易,促進股民和上市企業(yè)同向上升,畢竟如果一個市場股票太濫太多,交易所也會考慮到股民的流失,想想股民,他們如果在港交所受氣,大可以去紐交所投資,國際間的資金只需要合理合法的,都是可以自由流動的,
于是各大交易所就是競爭體系。所以你看到,在很多股市,交易所本身就是一只股票,一家公司,而如今我們的注冊制藍圖里面還沒有考慮到交易所層面,也許初衷僅僅是分權,讓裁判員歸于一個部門,讓運動員歸一個部門。但實質上交易所也承擔了很多監(jiān)管職責,這樣實質上沒有改變裁判和運動員的地位問題,他們僅僅是分屬不同部門,那么這樣的話,我們如何讓注冊制成為一種市場化手段,個人認為是個大難題。
在這個問題上,本人還沒有什么大智慧,我現階段僅僅知道一點,注冊制必須依賴于市場化的考慮,交易所之間應該有競爭,比如上交所和深交所的競爭,但是在國有體系下,怎么競爭呢?當然還有很多制度問題,諸如退市問題,諸如三板對接的問題,但是這些點實質上在過往的文件中已經體現出來了,也就是說這些問題都有人在思考,而交易所層面的問題,還沒有人思考過,以上一點愚見,拋磚引玉。
2、A股IPO為什么一定要用審核制,為什么不直接用注冊制度?
我認為A股或今后的科創(chuàng)板都可以用注冊制,不是一定要用審核制,但前提條件,必須都應在制度上法律法規(guī)上己建立起與之配套的制度。把違法犯罪成本提高到這些違法犯罪人不敢再繼續(xù)犯罪下去的程度,不能罰款設頂格金額。如現在六十萬,今后三千萬,這不能制止他們犯罪行為。因他們一上市就可以有幾億幾十億,罰幾千萬還是合算的如同鼓勵,
應一旦查出按違法犯罪得利金額的十倍罰款。二倍退賠給股民,退一罰一,八倍收繳國庫,立即無條件退市,同時按犯罪輕重給于刑法嚴判。這樣才能使為了圈錢騙錢的公司不會組成上市堰塞湖問題,現在由于犯罪成本低,又有馮小樹們配合。就是審核制也虛假公司一大堆,如在制度法制上仍沒有改變情況下推出科創(chuàng)板,再加上用寬容把原來審核制下不可以上市的公司,名正言順地可以上市,
這對于我們股市將是毀滅性地股災。因此不在于審核制還是注冊制,我們學習美國經驗,不能選擇性學習,也應把制度法制也一起學習過來,另外我們管理層喜歡講上市發(fā)行常態(tài)化,這種不按市場變化,不敬畏市場的講法做法。卻當成一個正確時髦的詞語一直在講一直在做,這兩方面不改變,就是我們上了世界上最多的股票,既不能支持實體經濟,又傷了廣大股民的心,而且會股災連連。